浏阳市金阳新城(永安、洞阳、北盛、蕉溪、集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一期)勘察(测量)澄清与修改公告
发布者:admins 添加时间:2020-06-16 09:00:29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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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金阳新城(永安、洞阳、北盛、蕉溪、集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一期)勘察(测量)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20年6月14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与修改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现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财务要求:提供2018年-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因事业单位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执行事业单位相关会计制度,财务报表中只含有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并不要求编制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建议在财务要求条款里增加“或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答:财务要求此条修改为:非事业单位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事业单位按相关会计制度要求提供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或费用)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则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上述材料均指扫描件)。
浏阳市土地整理中心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