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县金井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金井集镇国土开发用地围网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公告邀请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金井集镇国土开发用地围网采购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JK-CG2021093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二、采购项目预算: 742998.03元
项目最高限价: 742998.03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半年(2021年3月-2021年8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2021年3月-2021年8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2021年3月-2021年8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2021年3月-2021年8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如未注明的视为“三证合一”。
(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及其他说明。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4、其他:
(1) 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则须提供相关授权证明文件。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1年09月23日起至2021年09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县东六路华润置地广场写字楼一期14楼1401室)获取磋商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09日 10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县东六路华润置地广场写字楼一期14楼1401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长沙县金井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
地 址:长沙县金井镇金福路
联系电话:18873399003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雅妮
地 址:长沙县东六路华润置地广场写字楼一期14楼1401室
联系电话:0731-86244859